1、什么是失效專利?
失效專利,泛指或申請專利最終未獲得批準,或已獲得授權但又被宣告無效,或因法律規(guī)定的各種原因而失去專利權、不再受專利法律保護的專利。
2、為什么會出現(xiàn)失效專利?
(1)專利申請文件不符合初審要求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受理專利申請案后,就要對其進行初步審查,主要包括:申請手續(xù)是否完備、文件是否齊全、著錄是否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申請人的身份是否符合專利法要求、發(fā)明主題是否屬于專利保護范圍、是否已交納申請費等。上述各項若有不符合要求,則要求申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補正。申請人期滿未補正的,其申請視為撤回。補正后仍不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則被駁回。無論是“視為撤回”還是“被駁回”的申請專利都是一種失效專利。
(2)專利申請人在申請公布后撤回或放棄
在專利申請公布后,不立即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而是由申請人決定在法定期間內是否請求實質審查。在此期間,如果申請人不請求實質審查,則視該申請撤回或放棄,成為失效專利。
(3)無正當理由拒不遞交國外申請材料,視該申請為撤回
發(fā)明專利已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時,應當遞交該國為審查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如果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遞交國外申請材料,則該申請被視為撤回,該項專利申請對于中國來講,就是失效專利。
(4)專利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復,視該申請為撤回
發(fā)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根據(jù)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進行實質審查或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有必要而自行對發(fā)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發(fā)明專利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的,則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改。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答復的,則視該申請為撤回,由此成為失效專利。
(5)被駁回的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的發(fā)明專利申請案
一般指發(fā)明專利申請過程中因違反申請程序、技術本身不符合授權條件、申請文件內容書寫不符合規(guī)定而喪失授權等。
(6)專利權的撤消與無效
專利權的撤消是指在專利權授予后的一定時期內,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jù)申請人的請求,依法撤消該專利權的活動。撤銷后即成為失效專利。
專利權的無效是指對已授予的專利權,因不符合專利法的規(guī)定,由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活動。專利權被無效因而成為失效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