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收政策,技術開發(fā)和轉讓兩類技術合同(含專利轉讓)經認定登記后,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減免增值稅的優(yōu)惠。
廣東省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業(yè)務統(tǒng)一在“廣東省科技業(yè)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辦理。僅深圳市的業(yè)務在深圳市技術轉移促進中心網站辦理。
鏈接: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
辦理流程:
1.申報單位完善技術合同登記相關的單位信息,選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提交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審核通過。
2.申報單位添加負責人,負責人激活賬號,完善個人相關信息。
3.負責人填報技術合同登記表,選擇為合同買方或賣方,填寫、提交技術合同登記表。
4.申報單位查看、下載、打印技術合同登記表,將技術合同登記表(1份)、技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提交至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
提交紙質合同具體要求如下:
1.技術合同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已簽約生效。
2.須提交合同文本原件、復印件各1份。原件于登記后退回,復印件由登記機構存檔。
3.合同文本建議使用科技部的示范文本。若非采用范本,應提供與范本格式一致的封面、封二(合同各方基本信息頁)和封底。合同應主體清楚、標的明確、條款完整,文字、印章清晰。主體、標的、條款、費用等不明確,印章不齊備或與書面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
4. 合同必須簽署齊全,包括法人簽名、公司蓋章和簽署日期。非法人或組織負責人簽名的合同,應提交其法人或組織負責人授權鑒定此合同的書面授權委托書。
5. 合同價款中若包含購置設備或外購軟、硬件產品等費用或其他非技術性收入成分的,應提交費用構成清單,且加蓋公章及財務章。
6. 涉及知識產權轉讓或實施許可的合同,應提交相關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的復印件。合同條款必須明確知識產權歸屬。
材料提交至網上登記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詳見: 廣東省技術合同辦事窗口清單
辦理完成技術合同登記事項,憑匯總聯(lián)系屬地稅務部門(或稅管員),辦理減免增值稅業(yè)務。